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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动态

    锦州商行被评为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8-01-23 文字 〖    〗
        日前,在锦州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召开的表彰2007年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会议上得知,锦州商行被评为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锦州商行非常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省语委在《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成立了由夏振杰副行长担任组长、由主要部室主任参加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总部领导小组作了具体部署,永丰支行、锦中支行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板,组织员工走上街头,在解放路指定地点进行宣传活动,工作表现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在迎接辽宁省锦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中,全行把推广普通话纳入常规管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标准,增强员工语言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在专业工作及日常办公中坚持使用标准语言文字、说普通话,在营销、走访、宣传过程中,积极开展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并制作了宣传横幅,张贴了宣传画及标语口号。锦州商行在公共服务场所明显处设立的宣传标语牌均为标准用语,没有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汉语拼音、外文书写正确无误。

     (培训部 王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