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體  |  简体

快速通道

存贷利率

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行动态

本行动态

    依托贷款新规 全面提升商业银行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0-11-23 文字 〖    〗

      2009年,为配合国家实施一系列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确保我国率先实现经济复苏,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大增扩张。然而,庞大的新增贷款特别是大量中长期贷款的出现,引发了对于银行资产质量以及贷款真实用途的担忧。为确保信贷资金真正注入实体经济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防范系统性风险并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银监会相继颁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新规)。贷款新规倡导精细化管理理念,通过对信贷资金实行全流程控制、合同有效约束和实行“实贷实付”,推动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模式和经营发展模式实现根本转变。
      一、贷款新规引领商业银行实现信贷管理转型
      (一)“诚信申贷”、“协议承诺”为商业银行实现信贷管理转型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国家一直提倡建立诚信社会,然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的巨大阻碍,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缺陷也是主要问题。贷款新规所倡导的诚实守信原则强调贷款申请人向贷款人承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同时要求借款人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并由贷款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协议承诺原则更是从合同文本方面对借贷双方的行为进行细化规范,以明确条文形式确定借贷双方的法律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从立法的角度明确了借贷双方发生借贷行为所应遵循的规则。贷款新规在借贷信用行为方面提出的要求,为诚信申贷提供制度保障,在操作流程上明确合同协议条款,消除诚信申贷流程上的缺陷,切实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构成长期利好。
      (二)“实贷实付”、“贷放分控”为商业银行实现信贷管理转型提供了理论依据。“实贷实付”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和合同要求,按计划将大额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受益人的行为。实贷实付原则对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通过实贷实付,也为借款人节约了财务成本,提高了借款人的经济效益。“实贷实付”的管理模式提升了社会的综合效率和资金综合效益,要求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从原有的信贷资金管理模式中尽快走出来,根据客户的合理要求,有效组织资金,按计划实施资金投放,有效发挥市场经济金融中介作用。同时,“实贷实付”还最大限度的从根本上解决了贷款资金被挪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等问题,有助于商业银行防范信用风险。作为加强信用资金支付管理的“贷放分控”是对“实贷实付”管理要求的必要补充。“贷放分控”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也是建设流程银行,建立部门和岗位之间有效制约,实现有效监督管理,降低操作风险,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全新管理模式。
      (三)“流程管理”为商业银行实现信贷管理转型提供了操作细则。“流程管理”原则是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发放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要求各商业银行细化配套管理措施,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信贷管理模式的转变。贷款新规流程管理原则和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按照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科学配置信贷资源,完善超风险限额预警和控制机制,理性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管理质量。
      二、依托贷款新规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按照新规要求,对信贷管理流程与机制进行再造。贷款新规框架下,以往实行的“集贷分用”、“实贷实存”、“统借统还”信贷管理模式得到彻底改变,代之以全流程管理、协议承诺、罚则约束、“实贷实付”等新的管理方式。为满足新规要求,锦州银行及时推进了信贷管理系统升级、修订信贷合同条款、细化操作流程、建立奖惩机制,使管理理念与基础制度相互契合。
      (二)按照新规要求,进一步增强信贷风险管理能力。贷款新规的推行,使银行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转变,全流程管理促使银行业注重对贷款受理、授信审核、合同订立、资金支付、贷后跟踪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遵守协议承诺和诚实申贷的原则,促使借款人自觉提高财务规划的科学性和信贷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推动银企信息不对称、资金管控难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根据贷款新规要求,锦州银行在受理环节就通过暂缓支付或拒绝受理贷款17笔,金额8730万元,及时有效阻隔了信贷风险,对流向异常的贷款及时予以追缴2笔,900万元,强化了信贷资金的安全。
      (三)按照新规要求,推动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实贷实付”从源头上封堵了贷款管理的制度性漏洞,有利于信贷资金投向国家政策鼓励和扶持的产业与行业。贷款新规实施后,锦州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设定了极为审慎的提款条件,对不能提供项目资本金到位、项目进度和交易对手情况的授信额度实施暂缓支付。房地产业新政出台后,立即按要求追加支付条件,促使房地产贷款增速快速回落4.7个百分点。全国节能减排会议后,按要求设定更加严格的提款标准,收回或拒绝受理“两高一剩”贷款6000万元。
      (四)按照新规要求,促进信贷资金真正注入实体经济。贷款新规改变以往银行一贯奉行的贷款派生存款创造信用的策略,通过“实贷实付”确保信贷资金即时划入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有效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贷款新规实施以来,锦州银行贷款实行受托支付100.93亿元,占比93.53%,自主支付贷款6.98亿元,占比6.47%。截至9月末,锦州银行根据分期管理而没有发放的贷款13.17亿元,通过调整投放节奏节省下来的信贷规模使127户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
      (五)按照新规要求,推动全行不断深化业务转型。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营环境,锦州银行认识到严格贯彻贷款新规,有助于银行增强主动转型、成本节约、服务大局和持续创新的意识,也是银行走特色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良好银行建设步伐的必经之路。贷款新规已经成为锦州银行实施战略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的有力抓手,通过改变信贷管理模式与深化业务转型相结合、实施贷款全流程管理与推进流程优化相结合、落实“实贷实付”与完善基础建设相结合、评估客户资金合理需求与提升风险管理技术相结合,不断推进锦州银行向更高的经营层次迈进。

      (锦州银行董事长、行长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