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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公告

    关于信用卡ATM预借现金交易限额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9 文字 〖    〗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您的用卡体验,方便您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取现交易的开展,我行对信用卡ATM预借现金交易限额进行调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锦州银行7777信用卡领用合约》第四条第10款,约定人民币账户在境内和境外自动柜员机使用信用额度取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20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将此条中约定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升至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2. 按照中国银联人民币跨境取款要求,施行信用卡每卡每日限额的同时,每卡每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每卡每日累计限额自动提升,无需客户主动提交申请。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官方公示为准。

    锦州银行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