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體  |  简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金融业务 >> 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

    妇女创业就业贷款

    文字 〖    〗

      1. 产品定义:妇女创业就业贷款是经城镇创业或再就业妇女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组织推荐,经银行审查审批同意,由财政贴息所发放的贷款。
      2. 适用对象: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贷款用途:用于创业启动资金。
      4. 准入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借款人须有城镇户口;
      (3)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30%;
      (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5)信用记录符合我行三小客户准入标准;
      (6)具备一定的技能;
      (7)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8)目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期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依赖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5.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8万元;
      (2)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3)担保方式:需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
      (4)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受托支付。
      6. 所需材料:
      (1)授信业务申请;
      (2)借款人的相关材料;
      (3)贷款项目计划书;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5)提供自有资金的证明材料。
      7. 温馨提示:
      (1)请尽快详实提供以上业务所需材料,以便审批流程尽早开始并更快获得审批;
      (2)请确保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一次性查验实际情况,同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现场面谈;
      (3)请不要轻易改变授信条件以避免审查审批反复;
      (4)贷款如果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请在放款前落实支付条件;
      (5)请按时缴付利息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如产生逾期记录将对您的经济活动以及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6)请在股东变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发生变化、资金有困难等事项发生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