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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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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产品定义:创业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主创业的贷款。
      2. 适用对象:45周岁(含)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贷款用途:用于创业启动资金。
      4. 准入条件:
      (1)有贷款经办行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借款人必须在贷款行开立结算账户,主要结算业务在经办行办理;
      (3)借款人的投资项目要求有50%以上的自有资金,且对该行业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5)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借款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担保方式:需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4)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受托支付。
      6. 所需材料:
      (1)授信业务申请;
      (2)借款人的相关材料;
      (3)贷款项目的相关材料;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7. 温馨提示:
      (1)请尽快详实提供以上业务所需材料,以便审批流程尽早开始并更快获得审批;
      (2)请确保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一次性查验实际情况,同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现场面谈;
      (3)请不要轻易改变授信条件以避免审查审批反复;
      (4)贷款如果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请在放款前落实支付条件;
      (5)请按时缴付利息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如产生逾期记录将对您的经济活动以及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6)请在股东变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发生变化、资金有困难等事项发生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