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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文字 〖    〗
      1. 产品定义: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
      2. 适用对象:适用于收入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贷款用途:购买普通住房。
      4. 准入条件:
      (1)借款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户口的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经办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6)有经办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或共同偿还人;
      (7)借款人要如实向贷款经办行提供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监管要求提供首付款资金材料;
      (8)贷款所购房产可以为新房或二手房。
      5.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贷款期限:1—20年之间,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日期;
      (3)担保方式: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6. 所需材料:
      (1)授信业务申请;
      (2)借款人的相关材料;
      (3)与开发商或其他交易对手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4)借款人具有符合监管要求的首期付款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7. 温馨提示:
      (1)请尽快详实提供以上业务所需材料,以便审批流程尽早开始并更快获得审批;
      (2)请确保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一次性查验实际情况,同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现场面谈;
      (3)请不要轻易改变授信条件以避免审查审批反复;
      (4)贷款如果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请在放款前落实支付条件;
      (5)请按时缴付利息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如产生逾期记录将对您的经济活动以及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6)请在股东变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发生变化、资金有困难等事项发生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