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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
1.产品定义:经办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车或商用车的贷款。
2.适用对象:适用于收入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贷款用途:购买汽车。
4.准入条件:
(1)借款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持有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4)能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5)购买经办行认可的车辆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经办行;
(6)在经办行存足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5.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不超过车辆价款的85%;
(2)贷款期限:自用车一般不超过5年(含5年),商用车不超过3年(含3年);
(3)担保方式: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4)贷款利率:不低于一年期LPR(3.45%)。
6.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购车协议或合同;
(3)提供已存入首付款的证明材料;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2.适用对象:适用于收入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贷款用途:购买汽车。
4.准入条件:
(1)借款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持有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4)能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5)购买经办行认可的车辆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经办行;
(6)在经办行存足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5.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不超过车辆价款的85%;
(2)贷款期限:自用车一般不超过5年(含5年),商用车不超过3年(含3年);
(3)担保方式: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4)贷款利率:不低于一年期LPR(3.45%)。
6.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购车协议或合同;
(3)提供已存入首付款的证明材料;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