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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经营性物业贷款

    文字 〖    〗
      一、产品简介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我行向拥有经营性物业且从事该物业经营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租赁收入的贷款。
      经营性物业是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商业、办公、生产、仓储用房。包括商场物业、商品交易市场物业、写字楼物业、综合商业设施物业、标准厂房物业、仓库物业等。
      二、产品特点
      1、融资方案灵活: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经营性物业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
      2、融资用途专项:贷款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的资金需求,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归还建造该物业时发生的银行借款、股东、关联公司借款和置换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对于购置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购置款。
      三、适用客户
      拥有经营性物业且从事该物业经营的法人单位。
      四、办理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可用经营性物业抵押,有经营性物业贷款需求,即可来我行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在银行客户经理辅导下完成相关资料整理;
      2、银行内部完成贷款审批,银行客户经理陪同申请人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手续;
      3、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六、温馨提示
      申请人须与我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