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體  |  简体

快速通道

存贷利率

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聚焦

行业聚焦

    外管局规范外汇管理法律咨询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03 文字 〖    〗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消息,近日该局已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与外汇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工作,便于境内外机构和个人了解我国外汇管理法规。

      规定明确,涉及外汇管理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在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前,可以答复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咨询;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后,可以答复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咨询。

      规定指出,答复法律咨询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咨询法律问题可以采用约见、信函或约见和信函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不答复电话咨询。如应咨询者要求答复电话咨询的,答复者应明确告知咨询者,其答复仅代表本人意见,不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中提到,当事人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出外汇管理法律咨询的,应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外汇管理法规解释,应当按照本规定程序办理。

      (摘自中经网 200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