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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动态

    锦州银行坚持把合规经营作为立行之本、发展之基

    发布时间:2012-08-03 文字 〖    〗

      近年来,随着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锦州银行越发感到合规建设的重要,及时确立了“依法合规、立行之本”的指导思想,明确了“调整资产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强化风险管理、坚持稳健经营”的工作方针,并从强化合规意识,优化合规机制,深化合规建设入手,把风险管控作为衡量各项业务的主要标准,在全行打深了合规的烙印,较好地实现了从重视规模发展到重视质量发展的转变,为实现“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4月7日,被《当代金融家》杂志评为“最佳风险管理银行”奖。主要经验做法曾在《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金融网、银行界网站、辽宁日报等主要媒体刊发。许多分支机构的合规建设情况也多次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肯定。
      一、领导重视,三次会议确立新的经营理念
      一是召开了一次全新的行长办公会议。2011年初,锦州银行董事长、行长张伟亲自到各分行调研,并重点关注审批、授权和授信等合规方面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5月18日召开了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行长办公会议。会上,对全行发展形势进行了综合分析,确定了“调整资产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强化风险管理、坚持稳健经营”的24字指导思想。旨在引领全行“在合规中发展,在发展中合规”,并要求全行所有业务都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去规范、去操作;所有业务都要以控制风险为前提;所有业务都要有规范、有标准、有流程。
      二是召开了一次全新的经营形势分析会议。在2011年上半年经营形势分析会议上,董事长、行长张伟重点分析了合规经营、风险资产结构调整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并强调指出:合规意识是左右业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合规作基础,业务发展就缺乏根基,经营管理就会出现偏差。全行上下必须大力抓好合规经营,消除风险隐患,强化合规意识。首次提出了“依法合规,立行之本”的理念。为使大家时刻绷紧合规这根弦,张伟行长还亲自题写了“依法合规,立行之本”八个大字,并将题字悬挂在总行34楼最醒目的地方。
      三是召开了一次全新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去年11月1日,在总行召开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总行主要领导在分析行业形势和经营态势后,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讲成绩,专讲问题,重点查找了在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资金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深入排查“三种人”(赌博、炒股、从事第二职业)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大家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不要急功近利,不要搞短期行为,更不要冒风险的代价,坚决把“依法合规,立行之本”的方针,贯穿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二、优化机制,三级调整构建新的内控体系
      一是调整了公司治理结构。2011年初,锦州银行进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一批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被充实到董事、监事的队伍中来。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组织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同时,锦州银行还对三会一层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随着制度和人员的优化和调整,锦州银行公司治理架构逐步完善,从源头上稳固了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
      二是调整了总分支架构设置。锦州银行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本着以风险条线和业务条线相分离和提升内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原则,在2011年初对总行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设置,将锦州地区机构整合为一个管理部、两个直属支行,全面推行了总、分、支三级管理模式,并提出总行新的职能:管住风险、提供服务、研究创新。总、分、支三级管理模式的建立,使锦州银行的各项业务流程、管理流程更加通畅,有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内控体系,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调整了内审合规部门职能。为提升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发挥第三道防线的作用,2011年11月,锦州银行对总行内审合规部职能进行调整,将其合规管理职能剥离,由风险管理部承担,内审合规部专门负责全行内部审计工作。这次调整使内审合规部的职能更加专业化、合理化,有利于锦州银行的依法合规经营。
      三、健全规章,三种制度筑牢新的风险防线
      一是完善了操作制度。为规范一线业务人员的操作行为,统一有关业务的操作标准,锦州银行梳理完善了《锦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锦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控操作规程》、《锦州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等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授信客户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长期贷款管理的通知》等,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上建立了内控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完善了审核制度。为提高各业务条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指导的有效性,锦州银行制定完善了《锦州银行授信业务现场检查方案》、《关于信贷规模控制相关事宜的通知》、《锦州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锦州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等,以此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意识”和“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了内控建设的“第二道防线”作用。
      三是完善了审计制度。为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健全审计制度,锦州银行制定和完善了《锦州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行为规范》、《锦州银行内部审计章程》、《锦州银行审计基本规则》、《锦州银行审计具体准则》等,并于2011年全面实施了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管理优化项目,使内部检查的时机、内容、方法、效果得全面提升,为筑牢内控建设的“第三道防线”提供了保障。
      四、主动治理,三项活动营造新的合规氛围
      一是开展了“合规大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全行风险防范工作,切实提升各项业务合规操作质量和服务效率,2011年锦州银行开展了“合规大检查”活动,活动以“查问题,抓整改,促提高,防风险”为宗旨,对各业务条线进行了检查、验收和评级,提高了全员的业务技能和从业水平,降低和规避了业务风险,营造了良好的合规环境。
      二是开展了“合规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养成合规习惯,提高合规素质,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全面解决经营中的不合规问题,使制度与文化更好的交融,加快良好银行建设步伐,真正实现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今年3月23日,锦州银行召开“合规建设年”动员大会,市政府金融办、人民行锦州市中心支行、锦州银监分局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宣读了活动方案,总行主要领导做了动员讲话,五名不同层面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7月6日,又召开了“合规建设年”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省银监局城商处副处长王兆刚、锦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吴文选、监管二处副处长吴艳敏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六个单位和一名员工介绍了经验体会。
      三是开展了“整治不规范经营”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精神。锦州银行认识明确,行动迅速,舍得投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先后召开五次专题会议,部署和通报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制作了近百个新制展架,专门用于公示“七不准”、“四公开”和服务收费价目表;统一印制了480份调查问卷,向各类信贷客户征求意见;对总行、分行、支行进行了三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举措得到了各级监管部门的一致认可,许多做法在主流报纸、刊物、网站发表。最近,还出台了《锦州银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罚办法(试行)》,旨在增强制度的约束性和检查的鞭策力。
      五、注重长效,三股力量助推新的依法经营
      一是加大了内部审计力量。为让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今年4月,锦州银行将内审合规部更名为内部审计部,使风险管理端口得到前移。这个部门成立伊始,便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三大职能主线,即审计质量控制条线、业务审计条线、派驻审计条线。建立了以《锦州银行内部审计章程》为统领、以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多项具体细则为支柱、以《锦州银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纪律》等制度为主体、以各项业务检查手册为补充的内部审计体系、以先进的内部审计平台为支撑,对分支机构检查的频度和力度明显加大。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体系、导入了一套标准、完善了一些流程、培养了一批人才。一个体系包括:风险自评、内控自评、独立测试、整改跟踪和机构评级五个要素;一套标准包括:以内控基本规范为基础,通过建立内部控制操作标准和相应测试提高内部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一些流程包括:与风险和合规有关的制度办法,并将重要的业务流程绘制成标准的流程图;一批人才包括:通过项目实施和业务培训,培养了一批精通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骨干。此外,还于今年上半年,再次与北京银丰公司合作,启动了审计信息系统二期开发项目,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运用科学的数据处理技术,进行查询、统计、拆分等,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二是加大了风险合规力量。今年4月,锦州银行将原风险管理部更名为风险合规部,新成立的风险合规部,更加专注于全行的风险合规管理,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原来的风险管理部既有授信审批职能,又有风险管理职能,新成立的风险合规部独立于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全行的风险合规管理,对风险管理工具开发、风险监控报告、合规性检查等。这个部门成立以来,对全行政策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初步建立了内控合规体系,并在风险控制矩阵中明确了重要风险点、控制措施等。同时,还通过开发新的信用评级模型,建立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损失数据收集三个管理工具,启动衍生品交易系统上线项目,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月”活动,定期编制风险分析报告等,有效地加强了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三是加大了授信审批力量。按照“审贷分离,贷放分控”的要求,今年4月,锦州银行增设了授信审批部,建立了全行统一的授信工作机制,逐条完善了贷前贷中和贷后的主体制度,并将贷后管理的要求固化到信贷管理系统中,使管理上的软要求变为硬要求,创造性的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一直以来“重贷前,轻贷后”的顽疾,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在此基础上,在全行开展了自查与检查活动,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此外,还注重将复杂制度简单化。把多项复杂制度的主要内容以表单的形式予以简化和固化,减轻了理解制度的难度和执行制度的难度,使授信审批工作有了全新的遵循。

    (李相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