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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创业担保贷款

    文字 〖    〗
        1.产品定义: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2.适用客户: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小微企业。
        3.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4.准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具有本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无不良征信记录。
        (4)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须审核借款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颁证的可依据土地确权成果)、林权证或个人户籍等信息。
        5.基本规定: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3年;最高额度20万元;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最长期限2年;最高额度300万元;
        (3)利率低,财政贴息2%;
        (4)担保方式多样:抵押、保证;
        6.所需材料:
        (1)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2)就业失业证等有关证明证件;
        (3)营业执照;
        (4)近12个月流水;
        (5)经营场地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