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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自助循环贷

    文字 〖    〗
        1.产品定义:我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自助循环借款合同,约定明确贷款用途,在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借款人通过我行能够提供的各种业务平台(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提款还款并循环使用的贷款。
        2.适用对象:信用记录良好,还款能力充分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3.贷款用途: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4.准入条件:
        借款人为法人: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2)在贷款人经营场所稳定,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
        (3)具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4)借款人及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未结被讼案件。相关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均含其配偶);
        (5)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在我行进行主要结算往来(60%及以上的结算业务),愿意接受贷款经办行信贷结算监督。
        5.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3年;
        (3)担保方式: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及信用等经办行认可的方式;
        (4)贷款利率:不低于一年期LPR(3.45%)。
        6.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
        (2)贷款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产和收入的证明材料(近一年银行流水、购销合同);
        (4)担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