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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个人旅游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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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产品定义:个人旅游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支付旅游费用的人民币贷款。
      2. 适用对象:适用于收入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贷款用途:用于支付与银行签订合同协议的特约旅行社的旅游费用。
      4. 准入条件:
      (1)在贷款人辖区内具有固定住所、当前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具备拥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担保;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锦州银行开立7777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6)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意从其指定的7777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的首期付款。
      5.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5千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旅游项目实际报价的70%;
      (2)贷款期限:3个月、6个月和1年;
      (3)担保方式: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6. 所需材料:
      (1)授信业务申请;
      (2)借款人的相关材料;
      (3)借款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协议书”和旅行社开具的“首期旅行款收妥凭证”;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7. 温馨提示:
      (1)请尽快详实提供以上业务所需材料,以便审批流程尽早开始并更快获得审批;
      (2)请确保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一次性查验实际情况,同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现场面谈;
      (3)请不要轻易改变授信条件以避免审查审批反复;
      (4)贷款如果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请在放款前落实支付条件;
      (5)请按时缴付利息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如产生逾期记录将对您的经济活动以及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6)请在股东变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发生变化、资金有困难等事项发生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