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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央行与香港金管局续签货币互换协议并提高互换规模

    发布时间:2011-11-23 文字 〖    〗

      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日前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双方认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两地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两地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12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期和扩大规模,为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亦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近年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迅猛。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量已达到6220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长近一倍;同期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也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
      今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中央银行)在韩国首尔续签了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扩大至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4月20日签署的原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本续签之日起失效。

      (摘自新华网)